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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放映员属于特殊工种吗

作者:337调查站2022-09-26 16:30:47

电影放映员是特殊工种吗?

不是,我在电影院上班,其实后期基本每个人员工都要会放,只是那种大的故障要专业人士来修理

35毫米座机放映员有没有特殊工种

35毫米座机放映员是没有特殊工种的,不属于特殊工种范围。 特殊工种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是不是特殊工种,要按1993年以前原劳动部批准的和你们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特殊工种名录,名录里面有的,就是特殊工种,名录里面没有的,就不属于特殊工种。 特殊工种是指企业生产过程中,在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现场环境等方面存在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因素,经原国务院人事、劳动行政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工种岗位。包括高空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岗位,井下、高(低)温工作岗位和其他有毒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岗位,以及常年在

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的剪片员属于特殊工种吗

应该不是!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

哪些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这七类工作需要持证上岗:

(一)矿产资源开采、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生产岗位的特殊工种;

(二)食品、自来水、电、燃气等供应与服务岗位的特殊工种;

(三)交通运输与保障、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岗位的特殊工种;

(四)公共安全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岗位的特殊工种;

(五)特种装备制造、操作与维修岗位的特殊工种;

(六)人身健康服务岗位的特殊工种;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工种。

扩展资料

属于地方的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的岗位合格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颁发。

属于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的岗位合格证书,由各部门负责审查、颁发,也可以委托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颁发。

前款规定的发证机关,应当设立相应的资格考核机构,负责组织资格性岗位培训统考课程的考试和能力、业绩考核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属于特殊工种的工种包括哪些

目前并没有颁布新的规定,仍然沿用之前的规定,整理如下,供参考:特殊工种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特殊工种目录: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15.矿山救护作业。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